(一)录取原则

填报志愿录取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模式。

(二)录取批次和录取方式

1.提前录取

提前录取按下列4小批录取:

(1)梁丰高级中学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含梁丰高级中学、凤凰高级中学“满天星”训练营足球特长生,张家港高级中学“美术创优班”特长生);

(2)师范类录取;

(3)沙洲中学(本部、北校区)、暨阳高级中学、张家港高级中学、塘桥高级中学、崇真中学、乐余高级中学中指标生录取;

(4)常青藤实验学校和外国语学校两所民办学校面向本校初三学生自主录取,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计划招生,经市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民办学校普高的最低分数线执行苏州市教育局的规定。

2.第一批录取

本市的普通高中(指标生和特长生录取后剩余计划)和职业类学校、外地市属中专、技工学校实行网上录取。

3.第二批录取

外地五年制高职、中专、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由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行按平行志愿集中网上远程录取。

该批次按下列3小批录取:

(1)苏州市统招的艺术学校及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警官分院录取;

(2)外地五年制高职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录取;

(3)外地部省属中专录取。

凡填报外地五年制高职、中专、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志愿的考生可以参加本市组织的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类学校的网上录取。但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外地五年制高职、中专、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的录取。

张家港中考录取规则 扩展

分数优先、尊崇志愿。分数高先录取,按照1-3志愿顺序录。张家港市中考录取将继续采用指标生和普通考生两个途径进行录取。